公 示
按照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)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,陕西奥维乾元化工有限公司府谷县海则庙煤于2023年6月11日邀请榆林市专家库有关专家进行了评审,评审认为该《预案》形式符合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》(GB/T29639-2020)要求,综合预案、专项预案、现场处置方案内容齐全、应急组织体系合理、应急响应程序明确、应急处置方法符合矿井实际,应急保障措施可行、附件完整,可颁布实施。2023年6月20日由矿长苑洪亮颁布了实施令。现将该《预案》向社会公布。